2021年01月14日 09:56 来源:新疆日报
新疆日报讯(记者米日古力·纳斯尔报道)记者从新疆税务局获悉:根据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继续免征车辆购置税。新疆消费者可享此项优惠。
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提出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发展愿景。在税收方面,《规划》提出要健全政策法规体系,落实新能源汽车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及燃料电池汽车。
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发布的《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确定。购置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购置时间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上注明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