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民法典走进群众心里

2021年01月14日 10:12   来源:新疆日报

  □新疆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王文利

  ■2021年1月1日,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施行。抓好民法典的贯彻落实,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是我区全面推进依法治疆、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任务。

  2021年1月1日,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典的实施,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抓好民法典的贯彻落实,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是我区全面推进依法治疆、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任务。

  民法典的实施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具有重要作用

  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它的实施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具有重要作用。一是彰显坚持党的领导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巨大优势,凸显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导向。民法典的施行意味着我们有了民事生活基本秩序,这是从我们自己的国情出发、汲取我国民事立法智慧和萃取当下民事生活经验的集大成,更加坚定了我们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信心。二是进一步巩固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基础。民法典为进一步高效法治实施、严格法治监督、有力法治保障、促进党内法规与民事法律协同提供法律依据,为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提供统一尺度。三是进一步促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当民法典直接成为司法裁判规则和行政执法法律依据时,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必然成为一体建设的整体。四是进一步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民法典不仅仅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也是治国理政的工具箱,通过法治的逻辑和规则体系有助于提高制度供给能力,有力促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民法典的实施将提升依法治疆的实效性

  依法治疆,需要有刚性的法律制度,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等,用以打击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在新疆,面对你死我活的反分裂斗争,必须毫不动摇坚决依法打击任何企图分裂国家、破坏民族团结、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彻底铲除“三股势力”、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各族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些固本筑基工作无疑需要刚性法律制度作为法治保障。同时,依法治疆,包括民法典在内的民商事法律制度也不可或缺,民法典的实施提供了基础性法律依据,为满足各族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提供了柔性法律制度保障。

  民法典蕴涵着以人民为中心的民事权利保障、法律义务强化、社会秩序稳定、社会文明进步、提升治理能力等多重价值。民法典的实施,为国家治理体系正常有效运行提供了基础性法律保障,也必将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全面推进政府、社会、市场法治化建设,有效提升依法治疆的实效性。我们要把贯彻实施民法典作为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的重要任务,将建设法治新疆、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纳入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等各项工作,形成高效协同、统筹联动的工作体系,切实把民法典作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监督、依法维权的重要标尺,作为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法治城市、法治乡村、民族团结示范创建等的重要评判标准,提高依法管理城市乡村、依法保护各族人民群众人身权、财产权的法治服务水平。

  民法典的实施为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民法典则致力于构建和完善市场经济法治。它所确认的平等、自愿、诚信等原则,是市场经济的最基本规则。它以法典形式确认了我国宪法所规定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基本经济制度,并将其转化为法律上和现实生活中具有操作性、执行力和强制力的具体制度,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巩固和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支撑,确保市场经济以法治为基础,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受法治规则调整。具体讲,它通过调整各类财产关系的物权制度,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产权和合法权益,让恒产者有恒心,破除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中民营企业遇到的各种歧视和障碍;并通过调整各类交易关系的合同制度,进一步拓展市场交易的新空间,从而有力改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市场的公平竞争、理性可持续发展。民法典植根于市场经济,同时又有效调整和规范市场活动、维护市场秩序。我们应当以民法典的实施为契机,严格落实产权平等保护原则,不断提升行政决策、执法监管和司法办案的水平。各级政府部门必须积极履行对市场主体的监管职责,各市场行业协会必须积极发挥自律作用,维护良性的市场秩序,为市场主体平等竞争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为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不竭动力。

  民法典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依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权益,充分满足人民群众幸福美好生活需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目的。民法典坚持人是实现自身全面发展的主体定位,围绕着人一生的发展历程,以人的保护为核心,完整系统地规定了人在社会生活中的各项权利,体现了民本时代“人性民法”的细微观照。民法典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写满了人民的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民事权利,切实回应人民法治需求,反映国情、体现民意、关注民生,尊重人格尊严、保障人权,依法保障人民对美好幸福生活的向往和追求,必将在新中国历史上谱写人权保障新篇章。

  确保民法典得到全面有效执行

  民法典的实施水平和效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幸福生活。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关键靠党。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将民法典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确保民法典得到全面有效执行。全区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学习民法典,准确把握民法典的立法精神、丰富内涵和价值理念,切实把民法典应用到稳定发展实践中,要充分发挥民法典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疆、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新疆。落实好民法典,还需要各族群众认真学习、自觉践行,知晓自己的民事地位、民事权利、民事义务,将民法典作为自己的行为规范。

[责任编辑:廖映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