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运期间,新疆交警伴你左右

2021年01月22日 10:13   来源:新疆日报

  新疆日报讯(记者隋云雁报道)记者从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春运将于1月28日开始,至3月8日结束,新疆交警部门充分考虑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春运的新特点、新情况,全面分析交通安全形势,科学调整警力勤务部署,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平安有序出行。

  交警部门预判,今年春运期间,全区人员流动规模将显著低于往年,节前客流相对分散,节后返程较为集中,预计出程高峰将在2月3日至6日出现,返程高峰将在2月16日至18日出现。

  节前,新疆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将强化隐患清理,要求有隐患的驾驶人不得安排参加春运,督促有隐患的运输车辆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消除车辆隐患,对于有隐患的路段,将督促落实整改。

  春运期间,新疆交警部门将把G30、G7、G3012、G3014、G3015等5条高速公路,以及G216、G217、G218、G219、G312、G314、G315、S201等8条国省道,作为管控重点道路。

  此外,交警部门还将同步开展夜查酒驾统一行动、整治公路客运车辆专项行动和整治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行动,重点查处、劝导农村地区道路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拖拉机等重点车辆违法行为。

  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将健全各项应急机制制度,针对可能发生的恶劣天气等突发事件,提前完善相应的道路交通应急预案。若出现影响道路通行的恶劣天气,还会加大重点时段巡逻密度,必要时将安排警车带道,沿途疏导,压速通行。

  交警部门还将开展2021年春运“暖冬行动”志愿服务,组织警力和志愿者,为长途司机、过往群众提供途中饮水、急用药品等温馨服务。

[责任编辑:罗晓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