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主体2020年度年报开始

可通过三种途径完成年报

2021年03月02日 10:56   来源:乌鲁木齐晚报

  乌鲁木齐晚报讯(记者王璇 通讯员陈硕报道)2020年度各类市场主体年报工作已启动,全疆存续的市场主体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都必须履行年报义务。

  近日,记者从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了解到,各类市场主体的年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不同的市场主体需要报送的内容也不尽相同,可关注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查看填报要求。

  与往年不同,为贯彻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大型企业应当将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纳入企业年度报告,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自2020年度年报开始,大型企业要将上述情况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新疆)填报并公示。

  据介绍,年报可通过三种途径完成,第一种是打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新疆)(http://nb.xjaic.gov.cn),根据市场主体类型选择对应的窗口进行填报。第二种是打开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服务栏”,进入新疆市场主体年报系统(http://scjgj.xinjiang.gov.cn/)进行年报。第三种是个体工商户关注“新疆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点击“网上办事”栏目,选择“个体户年报入口”,可以通过手机端进行年报。

[责任编辑:迪木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