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在线】“绿色税收”护航绿水青山

2021年03月04日 09:57   来源:新疆日报

  记者郑卓 通讯员李文豪

  1月15日是2020年第四季度纳税申报期的最后一天。这一天,很多纳税人来到国家税务总局沙雅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大厅办理业务。

  “上一个季度,你们公司需缴纳13.38万元的环境保护税。”在查看完单据后,沙雅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大厅的工作人员张丽娟递出一张纳税缴费单,接收这张缴费单的是新疆玉象胡杨化工有限公司财务人员李冰冰。

  李冰冰第一次来缴纳环境保护税是2018年4月。此后,每个季度她都会按时来办理此项业务。

  201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正式施行,“绿色税收”发令枪响,新疆全面开征环境保护税。该税种由纳税人自行申报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四类污染物应缴纳的环境保护税。其中,大气污染物适用税额为每污染当量1.2元、水污染物适用税额为每污染当量1.4元,不增加同一排放口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应税项目数。

  新疆玉象胡杨化工有限公司是沙雅县境内的一家硝基复合肥大型生产企业。尿素、硝基复合肥日产量均在1000吨以上,日出货量在2500吨左右。大批量复合肥的生产,一方面满足了农业生产的需求,另一方面也会衍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烟尘排放问题。环境保护税法的施行,让该企业下定决心加大技术改造升级力度,减少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实现良性循环。

  像新疆玉象胡杨化工有限公司这样的企业,在沙雅县当地有9家。

  环境保护税的设置,意在用税收力量保护绿水青山。

  塔里木河是我国最长的内陆河,沙雅县位于塔里木河流域,2001年起,国家投入上百亿元对塔里木河流域生态环境进行综合治理。为有效修复和保护塔里木河流域脆弱的生态环境,沙雅县不断加大流域水量统一调度管理力度,为流域水资源的合理配置提供良好的体制保障。

  在国家多措并举治理塔里木河流域生态环境的同时,环境保护税的征收起到了积极作用。“多排多缴,少排少缴,不排不缴”的环境保护税,推动了企业向绿色、生态、健康、循环利用转型,绿色税制下传统高能耗企业迎来绿色转型,实现了技术升级发展和产品质量跨越提升。

  沙雅县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张志刚说:“环境保护税不仅是一项税种,更是对于‘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的美好期待。通过征税,以期达到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目的。环境保护税所得收入,也会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作用。”

[责任编辑: 迪木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