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我们的小康生活 · 法在身边】临界预防让青春不再迷途

2021年03月29日 09:40   来源:天山网-新疆日报原创

  天山网-新疆日报记者王晨

  “检察官姐姐,我以后再也不做违法的事情了,谢谢您的关心和教育。”近日,在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检察院心辰工作室,接受了一段时间临界预防教育的未成年人小鹏(化名)对检察官说出了心里话。

  今年初,乌市米东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梳理办理的涉未成年人案件时发现,有3名未成年人在实施盗窃行为时未达刑事责任年龄,公安机关没有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检察官随后对这3名未成年人开展了社会调查,发现他们都来自离异家庭,且经常与社会不良青年交往,如不加强管教,有可能继续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因此,对他们开展临界预防教育十分必要。

  于是,检察官与3名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取得联系,全面了解其生活学习情况,探究犯罪原因,通过训诫、宣传法律法规、开展心理疏导等方式,帮助他们纠正自己的行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同时,检察官还对3名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开展亲职教育,督促其关心关注孩子心理状态,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经过一段时间的帮教、回访,3名未成年人均认识到自己所犯错误的严重性,表示以后一定吸取教训,遵纪守法。

  据乌市米东区人民检察院心辰工作室负责人康蕾介绍,临界预防是指对未成年人出现的一些尚未构成犯罪的偏常行为进行干预和矫治,避免发展为犯罪。2020年以来,新疆检察机关大力推进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最大限度地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乌市米东区人民检察院对3名未成年人开展临界预防工作,是完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体系的有益尝试。

  同样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中开展亲职教育的,还有额敏县人民检察院。

  今年1月,17岁的小麦(化名)在某小区商店盗窃4000元。案发后,小麦主动退赔,向被害人道歉并取得其谅解,额敏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小麦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额敏县人民检察院晨曦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负责人李玉红了解到,小麦与其父母平时很少沟通,隔阂较深,经常与社会闲杂人员结伴打游戏,因没钱购买游戏装备,便滋生了偷钱的念头。

  孩子的成长轨迹和父母的教育有着密切关系。额敏县人民检察院请专业心理教师对小麦父母实施亲职教育,引导其正确处理与孩子的关系,加强对孩子的管教、关爱和沟通,促使小麦早日回到学习和生活的正轨。

  为做好临界预防工作,增强未成年人监护人责任意识,去年11月,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向该县涉罪未成年人小林(化名)的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

  15岁的小林伙同他人两次入室盗窃,因其未达到盗窃罪的刑事责任年龄,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检察官在开展立案监督工作中发现,小林走上违法犯罪道路,除结交不良朋友等原因外,父母监护不力、教育方式不当,也是导致其违法犯罪的重要因素。

  随后,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向小林的父亲送达《督促监护令》,并对其进行训诫,要求其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加强监护看管,改进教育方式,及时制止孩子不良行为,预防其再次违法犯罪。

  “未成年人处于生理、心理发生急剧变化的特殊时期,辨别是非、自我约束、行为控制和抵御不良诱惑的能力弱。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也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消除不安定因素。”康蕾说。

[责任编辑: 迪木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