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聚焦】路长制 交通管理的基层探索

2021年04月13日 10:13   来源:天山网-新疆日报原创

  天山网-新疆日报记者 隋云雁

  交通出行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做好交通管理工作,交警部门是主力军,同时也离不开各职能部门和广大群众的共同参与。2018年底,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推出“路长制”,尝试以此整合政府职能,引入社会资源,推动群众参与,从而形成城市交通管理全领域、全方位的合力。

  在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交警大队阿勒泰路中队,记者详细了解了“路长制”实施的路径和原理。

  居民向交警“要”来16个车位

  3月31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乌鲁木齐市文创路的美克嘉翔阁小区,小区门前停泊了几辆车。“我来办事,看到路边有车位标线,安心停了车。”车主王亮说。

  “我是这个片区的路管员。今年春节前,小区居民许详文找到我,反映小区里停车位太少,希望能在路边施划停车位。”阿勒泰路交警中队民警刘海涛告诉记者。

  刘海涛和中队长谢建明专门来此调研,认为文创路道路较宽,车流量不大,具备施划车位的条件,立即将建议上报,得到批准后很快就在小区大门一侧路面施划了停车位。

  “小区大门前后都有公交车站,只能施划16个车位,不能彻底解决小区停车位不足的问题,但群众有呼声,我们要有回应,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交出答卷。”谢建明说。

  2018年底,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本着交通管理便民利民的宗旨,结合警务机制改革创新举措,推出了路长工作制,大队领导担任一级路长,中队领导担任二级路长,片区民警担任路管员,每个线路民警明确了自己的辖区。

  按照路长工作制要求,交通管理工作分配到片区,线路民警要熟知辖区基本情况,除了对交通节点、堵点和乱点实行精细化、精准化管理,还要深入单位、居民小区征集群众意见建议,及时回应群众诉求。

  深入群众听建议解难题

  过去,线路民警的工作对象是辖区道路和车辆行人,而现在,他们和居民群众建立了更为密切的联系,老百姓反映诉求也有了更便捷的通道。谢建明经常参加辖区一些社区的路长联席会、居民议事会,还加入小区居民微信群宣传交通安全法律,征集群众意见建议。

  群众对近距离和交警沟通持欢迎态度,反馈的信息量也比较大。这些意见建议里,有针对堵点乱点的,有针对交通设施损坏及不完善的,而呼声最高的还是停车难问题。

  2019年5月,阿勒泰路交警中队通过居民议事会了解到辖区嘉德园小区停车难问题非常突出,小区道路夜间几乎水泄不通,消防通道也被车辆占用。交警立即开展道路资源摸排工作,一个月后,小区周边道路施划出了150个临时占道停车位,有效缓解了小区停车难问题,消防通道也畅通了。

  阿勒泰路交警中队这一创新举措在高新区(新市区)交警大队得到推广。谢建明介绍,到去年12月底,高新区(新市区)施划的临时占道停车位达到了3549个,通过最大化利用道路资源,让群众出行更方便,也促进了道路沿线餐饮业、商超发展。

  “我们制作了路长制工作牌悬挂在路口及小区,电话号码向各单位、社区及居民公开,除了反映问题,辖区居民遇到交通类案事件,也能第一时间精准联系到路管员寻求帮助。”谢建明说。

  “路长+”打造交通管理新格局

  “路长+”赋予了线路民警服务群众的更多可能性,“交警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齐抓共管”交通管理新格局逐步形成。

  “社区老旧小区多,停车难、出行难,通过和阿勒泰路交警中队的联动,极大缓解了拥堵和停车难。”3月31日,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高新街片区天津南路社区第一书记付威说,通过共商共议,交警、社区及警务站还一起妥善解决了用工人员随意占道停车揽工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问题。

  记者了解到,“交警+居民”,居民遇有紧急就医等情况,交警可以第一时间带道;“交警+消防”,联手畅通安全通道;“交警+学校”,让交通安全进校园、进课堂;“交警+社区及单位”,阿勒泰路交警中队辖区一个片区管委会、两个社区和一个单位已成功创建“零酒驾”片区管委会、社区和单位。

  线路民警警力不足,是乌市各区县交警大队长期面临的共性问题,而科技信息化建设在很大程度上解放了警力。目前,阿勒泰路交警中队辖区已有13处“电子警察”,随着执法设备不断更新、功能不断健全,线路民警有了更多时间和精力深入群众。

  “今后,我们将探索完善‘路长+职能部门’‘路长+社会力量’等措施,整合各类资源,形成道路交通共治共管的良好局面。”谢建明说。

[责任编辑: 迪木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