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检察机关心系民营企业 当好“老娘舅”

2021年04月19日 15:39   来源:天山网-新疆日报原创

  天山网-新疆日报讯(记者王晨 通讯员刘芹 邹莉报道)近日,布尔津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走访布尔津县汇鑫仓储有限责任公司、布尔津县百盛盐业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为企业发展“把脉问诊”。

  走访中,检察官为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帮其分析潜在的法律风险,并提出司法建议。同时,为企业代表发放该院精心编制的《依法保障和服务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宣传手册》,以案释法,进一步帮助企业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为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心走实,切实解决民营企业的揪心事、烦心事、难心事,新疆各级检察机关积极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意见》,当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老娘舅”,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

  3月26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检察院邀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工商业联合会负责人和当地民营企业家代表,召开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座谈会,畅通服务渠道,开展法治宣传,引导企业守住合法合规经营底线。

  “我们会继续加强与民营企业的沟通联系,树牢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措施,把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维护企业经营秩序、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责任落到实处。”伊犁州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齐晓黎表示。

  真严管、真厚爱。面对不法侵害敢于“护犊子”,但对于犯错的“孩子”,“老娘舅”同样要严管,引导企业健康成长。

  今年2月,沙湾市某企业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公安机关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考虑到该企业及企业负责人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均自愿认罪认罚,且已退赔全部认证抵扣税款,未造成严重后果,承办检察官主动听取行业主管、监管机构的意见后,建议对该企业及企业负责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确保企业持续运转。

  要让公平正义看得见,还要让企业负责人受教育。随后,沙湾市人民检察院针对该案举办公开听证会,听取多方意见,并公开对企业负责人开展依法经营警示教育。

  该企业负责人真诚悔过,并承诺在今后的经营中,诚信经营,依法经营。

[责任编辑: 罗晓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