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延期 全面涵盖自治区重点发展的“十大产业”

2021年05月12日 09:57   来源:天山网-新疆日报原创

  天山网-新疆日报讯(记者米日古力·纳斯尔报道)记者从新疆税务局获悉: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政策,延长至2030年12月31日;同时降低享受政策的门槛,将鼓励类产业项目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限制比例由70%降至60%。

  新疆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处负责人介绍,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政策的实施,将有效减轻鼓励类产业企业税负,有助于将新疆的资源优势、区位优势更好转化为经济优势,吸引更多国内外企业来疆投资兴业,共同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势产业发展。

  今年是西部大开发鼓励类产业税收政策进入第三个十年发展新阶段的第一年。新疆税务部门积极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政策,按照降低后的政策门槛、拓宽后的鼓励类产业项目范围,为企业减轻税收负担,增加自有资金,增强其发展后劲和市场竞争能力。

  “十四五”期间,新疆将重点推动石油石化、煤炭煤化工、电力、纺织服装、电子产品、林果、农副产品加工、馕、葡萄酒、旅游等“十大产业”发展。按照最新的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涉及新疆的鼓励类产业项目共有56项,全面涵盖了自治区重点发展的“十大产业”,以及重点发展的其他产业,这将有力吸引企业进疆寻找商机。

  新疆税务局将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建立协调工作机制,明确优惠政策享受方式及资料留存、税务机关服务与管理、争议解决机制、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内容,确保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落地生根。

  “我们将本着应享尽享的原则,对符合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享受条件的企业,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减轻企业办税负担。”新疆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处负责人说。

  据介绍,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经过多年实施,增加了新疆的投资吸引力,如棉纺织、农产品加工、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教育、文化、医疗等产业实现了健康、快速、协调发展。

  乌鲁木齐北园春(集团)公司办公室主任蒋仕俊说:“公司三年来累计享受减免所得税超过1400万元,助力我们完成了北园春市场的整体搬迁和扩容,企业规模不断扩大。今后公司将把发展方向扩展至地州市场,助力农牧民增收致富。”

  新疆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处负责人介绍,多年来,在西部大开发政策支持下,在疆企业立足新疆实际,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由小到大、由弱变强,从小企业发展成“小巨人”。新一轮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实施后,将有更多满足条件的企业获得政策红利支持。 

[责任编辑: 吴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