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深读】努力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推动全面绿色转型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就深入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答记者问

2021年06月01日 09:10   来源:天山网-新疆日报原创

  天山网-新疆日报记者李行

  5月3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就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今年污染防治攻坚战都开展了哪些工作以及相关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自治区已发布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为推进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自治区开展了哪些工作?

  答:4月16日,新疆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2021年“乌—昌—石”“奎—独—乌”区域联合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方案》,决定上半年对“乌—昌—石”区域乌鲁木齐市、昌吉州、五家渠市等地开展例行督察、大气专项督察,同步对石河子市开展大气专项督察;下半年将对“奎—独—乌”区域的伊犁州、可克达拉市开展例行督察、大气专项督察,同步对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乌苏市、胡杨河市开展大气专项督察。

  问:今年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都采取了哪些举措?

  答:推进“乌—昌—石”等重点区域大气污染协同治理。督促各地从年初开始就谋划好全年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截至目前共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5次,确保各项应对措施落实到位。

  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构建“天地车人”一体化移动源大气污染管控系统,切实减少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等移动源污染排放。推动与自治区气象局、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等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有序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升级改造等。

  问:2021年在深入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方面,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采取的具体举措有哪些?

  答: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通知》,明确主要预期目标指标,强化各级政府水环境保护责任。对全区水环境质量进行月调度季分析,对存在水质下降问题的地州及时预警提醒。推进喀什噶尔河入河口断面水质改善。在全区城市、县城实现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全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二级及以下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持续推进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农村“千吨万人”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

  问:自治区将如何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答:“十四五”时期,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努力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推动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统筹谋划“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重点工作任务。紧紧围绕减污降碳目标,以“三线一单”应用落地为抓手,全面启动自治区“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总结梳理自治区“十三五”以来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情况,配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编制自治区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积极推进碳市场建设,实现碳排放权交易政策工具落地见效。开展重点排放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监测核算、数据报送、核查审核等工作。完成发电行业重点企业注册登记、配额核算等工作,推动发电企业更好地参与碳排放权交易。

  问:“十四五”时期自治区在自然生态保护修复和监管方面计划开展哪些重点工作?

  答:自治区积极做好自然生态保护工作,强监管、守红线、保底线,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维护人民生态福祉。一是加快构建和完善空天地一体、上下互通的生态监测网络,基本覆盖全区典型生态系统、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二是加快完善生态保护修复评估体系。组织开展全区生态环境状况、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评估。三是积极推进和加强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监管。四是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工作。

[责任编辑: 吴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