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推动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合力

2021年08月30日 09:02   来源:天山网-新疆日报原创

  【法治速递】

  天山网-新疆日报讯(记者王晨 通讯员纪晓霜报道)探索“临界预防”教育矫治、对监护缺位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父母制发“督促监护令”、对涉及未成年人公共利益重点领域开展治理……这些都是“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中,新疆检察机关推出的一系列有力举措。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今年5月至2022年12月,全国检察机关同步开展“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3个多月来,新疆各级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部门推动专项行动落实落细,促进未成年人保护体系更加健全完善。

  为推动解决因不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有其他严重不良行为等未成年人没有依法及时进行矫治教育等问题,塔城地区检察机关与多部门会签《未成年人保护联合工作机制》,明确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帮扶帮教工作时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乌鲁木齐市检察机关联合公安机关对多名犯罪时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未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未成年人开展“临界预防”工作,以训诫、法治宣讲、心理疏导等方式帮助未成年人纠正不良行为,树立正确价值观。

  涉及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特别程序、特殊制度的落实是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之一。吐鲁番市检察机关协调相关部门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自5月以来,封存未成年人犯罪记录7人次。

  为做好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和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相关人员违法犯罪信息入职查询制度的落实,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检察机关与当地政法委、法院、公安局等单位召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联席会议,督促相关单位履职尽责、共享问题线索,对全州4万余名教职员工开展入职查询工作,并将强制报告履职尽责情况纳入教师业绩考评。阿勒泰地区检察机关拍摄“强制报告·保护未成年”公益宣传片,扩大社会宣传面,提高群众知晓率。

  阿克苏地区检察机关联合相关单位督查学校、幼儿园周边环境,对出售“三无”食品、“毒水晶泥”等行为责令限期整改。昌吉回族自治州检察机关开展“守护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违法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满12周岁儿童骑自行车上路的情况,向相关单位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书,使该问题得到有效整改。

  此外,新疆各级检察机关加大对涉及未成年人公共利益重点领域的治理,推动解决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者违法接待未成年人,未履行询问、报告义务等问题。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主任钟媛媛表示,下一步,新疆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将加强类案总结分析,推动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继续以“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为契机,推动全社会形成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 张赏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