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31日 08:41 来源:天山网-新疆日报原创
【学党史 悟思想 办实事 开新局】
天山网-新疆日报讯(记者郭玲报道)记者从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8月30日上午召开的“我为群众办实事”公安交管便利措施推广应用媒体通气会上获悉:自9月1日起,乌鲁木齐市、昌吉回族自治州、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克拉玛依市、石河子市推行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
近年来,二手车市场日益活跃,群众异地购车需求明显增多。据统计,2020年全区公安交管部门共办理汽车转移登记48.01万笔,其中,二手车跨省跨市转移7.58万笔,占15.79%。同时,群众反映二手车交易登记存在一些不便利问题。根据现行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对新旧车主不在同一地市的,只能在旧车主所在的车辆登记地办理交易、开票、验车、提档,再到新车主住所地办理转入、上牌,往返多、周期长、成本高。
推行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后,群众可享受以下便利:一是二手车交易异地可办。对车辆异地交易的,买卖双方可自主选择在车辆登记地或者新车主住所地进行交易、开具发票,不再强制要求返回登记地办理交易手续;二是档案资料网上转递。二手车档案资料实行电子化网上转递,群众办理交易手续后,无需再提取纸质档案;三是车辆登记一地办结。对在新车主住所地交易二手车的,可以就地直接办理车辆查验、登记,无需再返回登记地验车、办理转出,变“两次登记查验”为“一次登记查验”,减少两地间往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