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专家:办案又普法 暖心又惠民

2021年09月14日 10:22   来源:天山网-新疆日报原创

  【法在身边】

  天山网-新疆日报记者 杨舒涵

  “我糊涂啊,给人打了收条却没有收到钱,我原想着这回哑巴亏吃定了,没想到……”9月7日,当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居民吴健雄(化名)得知,之前一直称已给自己还了钱的李三虎(化名)在法官的劝解下,主动承认确实没有还钱时,激动地跳了起来。

  事情源于一起民间借贷纠纷。

  2015年9月,李三虎向吴健雄借款40万元,后陆续还款7万余元,剩余欠款和利息却迟迟不还,多次索要无果后,吴健雄把李三虎起诉到法院。

  庭审中,李三虎辩称,已还现金35万元,并有吴健雄手写的现金收条为证。吴健雄一见收条急了,“收条确实是我写的,但是他没有把钱给我啊!”吴健雄百口莫辩。

  主审法官经过调查、询问,并综合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及证据认为,吴健雄的说法具有高度可能性,对持有“充分”证据的李三虎主张已还款35万元的事实不予确认。

  案件很快上诉到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经承办法官调查,收条上确实显示收到对方现金35万元,签名真实,表述清晰明确,但双方当事人对是否实际还款各执一词,态度异常坚定。

  “我们通过‘背对背’的方式与双方沟通,并向李三虎做了深刻的释法析理,从他的权利义务等方面进行开导,劝说他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以解决问题的态度面对眼前困局。”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管办法官助理刘丽梅介绍,经过释法析理,李三虎承认,自己确实没有还钱。针对该情形,法官给出解决问题的多项方案,请两人斟酌,与此同时,又从双方的调解方案中找出共同点和相似点,逐一向对方说明。

  经过不断努力,两人分歧逐渐消除,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李三虎愿意分期向吴健雄偿还剩余借款本金及利息。

  “并不是每起案件都只依靠单薄的证据来定夺,比如这起案件中就要了解一方具体支付欠款的方式、时间、地点,是否有见证人,以及取款的银行流水记录等。”刘丽梅说,只有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才能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法官只有随时随地发挥好“智囊”作用,才能在每一起案件中,既公正办案,又借案普法,确保当事人案结事了的同时,掌握更多的法律知识。

  沈辉(化名)和吴健雄的遭遇有些相似。

  长期在奇台县从事运输业的沈辉为人仗义,朋友众多。多年来,凡是朋友向他借钱,他都会慷慨解囊,大部分积蓄都用于朋友救急,并没有打借条,最终导致自己的生活越来越拮据,在多次索要欠款无果后,他将朋友刘冬冬(化名)诉至法庭。

  “不是不还,确实没钱。”面对在自己最困难的时候出手相助的沈辉,刘冬冬很是尴尬。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刘冬冬欠沈辉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2万元,在一定期限内分3次还清。

  “借钱不打借条,你知道意味着什么吗?”在奇台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大厅,主审法官吕琴和沈辉聊了起来,“都是朋友,借钱还要打借条,伤感情……”沈辉说。“那现在呢?闹到法院来了,感情还在不在了?”听了法官的话,沈辉无奈摇摇头。法官从和朋友发生借贷关系该不该打借条、打了借条是不是能够高枕无忧以及借条的书写要领等,为沈辉进行了讲解。

  “现在的司法服务真是越来越暖心了,法官就是我们身边的法律服务专家。”沈辉说着竖起了大拇指。

[责任编辑: 张赏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