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法官提示:做到四点可有效预防电信诈骗

2021年09月14日 11:32   来源:天山网-新疆日报原创

  天山网-新疆日报讯(记者杨舒涵 通讯员王宁报道)9月13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今年以来,乌鲁木齐市两级人民法院共审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15件58人,涉及356名受害人,涉案金额408万余元。

  “电信诈骗从规模、种类和作案方式上呈现一些新特点。”当日,乌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陈琛介绍,跨区域团伙作案现象有所增加。“犯罪成员大都居于不同区域,相互之间依靠电话、互联网等手段进行沟通合作,通过拨打诈骗电话、发送虚假链接或二维码等方式实施跨地区作案。”陈琛说,从审结的案件看,78%以上为共同犯罪,其中多为团伙作案。

  犯罪团伙呈产业化、企业化发展。如今电信诈骗犯罪发展为一个相互合作的产业链,诈骗集团往往在境外设立诈骗犯罪窝点,分工明确,有的负责接听电话,有的进行受害人财产核查,有的专门负责取钱。

  此外,作案方式更加智能隐蔽。法官在审判中发现,电信诈骗犯罪已升级到利用“虚拟定位”“网络购物”“诈骗WiFi”等互联网技术诈骗。同时,还呈现非接触性特点,犯罪人员利用手机、互联网等虚构事实,隐瞒身份,加上各种代理、匿名服务,在虚拟空间中完成犯罪,使受害者防不胜防。

  “还有就是违法所得资金转移快,被害人一旦将钱汇入其指定账户,作案人员就会迅速将资金分散至全国多个账户并由多地以现金方式提取。”陈琛表示,一旦遇到这样类型的诈骗,损失一般很难挽回。

  为在审判环节打击电信诈骗犯罪,乌鲁木齐市两级法院针对诈骗数额难以查清的情况,根据拨打诈骗电话和发送诈骗信息的数量对电信诈骗犯罪予以严惩。

  电信诈骗并非猛虎猛兽,法官总结4种方式,可有效预防电信诈骗。

  乌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宋仁伟提醒:一是务必妥善保管个人信息,不要轻信各类中奖、测试等需要填写身份证号、银行卡号、QQ号、微信号的链接,以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二是坚持做到五个“凡是”:凡是公检法电话要求转账的请自动略过,凡是网络贷款需要先交钱的请不要相信,凡是退款退税需要先打钱的请不要相信,凡是网络购物以预付款、订金、手续费等理由要求先付款的请自动过,凡是网络兼职刷单赢信誉的请勿驻足;三是牢记四个“不”:不向陌生人账户转款,不轻易点击登录陌生网址,不轻易下载非正规渠道的APP,不轻易添加陌生人的微信、QQ;四是坚守一个原则,一切不劳而获,均需付出代价,不要贪图小利而受他人欺骗,投资存在风险,希望得到无风险的收益时,贪婪将被犯罪分子利用。

[责任编辑: 姜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