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条政策促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高质量发展

2021年09月15日 08:53   来源:天山网-新疆日报原创

  【牢记初心使命 争取更大光荣】

  天山网-新疆日报讯(记者热依达报道9月14日,记者从新疆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指挥部了解到,《塔城地区关于加快新疆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高质量发展有关政策(试行)》出台,通过财税、金融、产业发展、建设用地、对外开放、人才集聚、营商环境等8个方面31条政策,加快新疆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步伐。

  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个体工商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2022年底前,160千伏安及以下的小微企业用电,采用低压接入,供电公司承担电表前电力设施投资。依法登记注册、纳税的生产化纤、棉纺织(含粘胶)、毛纺织、麻纺织、丝织、服装、家纺、针织、产业用纺织品等产品,并在自治区纺织服装就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独立核算且正式在册、缴纳社保职工人数须在20人以上(含20人),且新疆籍员工比例不低于50%的地方纺织服装生产企业,享受岗前培训补贴、一次性新增就业补贴、新增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出疆运费补贴、生产用电补贴。

  哈萨克斯坦公民享受“三日免签”政策进入巴克图中哈边民互市贸易区。进入贸易区的商品不受金额限制,在互市贸易区进行查验,出互市贸易区时中方边民享受每人每日8000元人民币免税政策;中方边民在互市贸易区购买的商品,视同自产自销商品。互市贸易商品进入二级市场时按照规定缴纳相关税款,并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进行流通环节销售。鼓励企业在三级市场开展互市贸易进口商品落地加工,并享受边民互市贸易进口商品落地加工第一批试点县(市)政策。

  畅通引才“绿色通道”,对引进全日制硕士、博士学位的人才,采取直接面试、考察的方式选调引进。对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在塔城地区内购买首套住房并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一年试用期满后,给予硕士10万元、博士2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并享受周转房、职称、职级、配偶安置、探亲、工龄、科研支持等优惠政策。对引进人才为国家级和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各类专家以及特殊岗位急需紧缺人才,给予一定生活补助,所需费用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研究确定。

[责任编辑: 张赏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