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为国际反恐去极端化提供宝贵经验——新疆专家学者参加“反恐、去极端化与人权保障”国际研讨会侧记

2021年10月15日 09:10   来源:天山网-新疆日报原创

  天山网-新疆日报记者郑卓 黑宏伟 李行

  “作为一名在新疆土生土长的维吾尔族学者,我亲身经历了多起在新疆发生的暴恐案件,也见证了新疆反恐、去极端化斗争取得的显著成果。”10月13日,在广州举办的第四届“反恐、去极端化与人权保障”国际研讨会上,新疆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米克拉依·尼加提说。

  研讨会上,7位新疆专家学者发言,就新疆反恐和去极端化的成功经验与各国参会人员深入交流,呼吁美西方国家摒弃“双重标准”,共同打击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促进人权事业健康发展。

  依法打击 保障人权

  在研讨会上,新疆专家学者们一致认为,坚持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是新疆打击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的重要原则。

  米克拉依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新疆先后出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为遏制、打击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提供了法律武器。

  “新疆依法设立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中心,完全符合《联合国全球反恐战略》、联合国《防止暴力极端主义行动计划》等一系列反恐决议的原则和精神。”新疆大学外国语学院院长麦丽哈巴·奥兰说,新疆已经连续4年多未发生暴恐案件,这是对人权最大的尊重和保障。

  新疆大学中国语言文学学院党委书记刘正江表示,新疆按照“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原则,依法开展去极端化工作,有力遏制了宗教极端思想的蔓延。

  石河子大学政法学院副教授孙安洛建议,新疆反恐和去极端化斗争需坚持以国内反恐法治治理为基础,涉外反恐法治治理为延伸,让二者相辅相成,常态化推进新疆的反恐举措。

  打防结合 溯源根除

  “新疆立足实际,一手抓打击,一手抓预防,最大限度团结教育挽救绝大多数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避免其成为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的受害者和牺牲品。”刘正江认为,要建立一套完整体系应对极端主义,教育手段至关重要,新疆的经验做法值得借鉴。

  联合国前高级人权专家阿尔弗雷德·德·扎亚斯发言时表示,消除贫困能减少孕育恐怖主义的土壤。新疆实施的一系列有效举措印证了这一观点。

  “截至2020年底,新疆现行标准下306.4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面脱贫、35个贫困县全部摘帽,为反恐、去极端化和人权保障奠定了基础。”新疆师范大学民族与社会高等研究院院长梁玉春说,中国反恐、去极端化和人权保障构建起思想祛魅、情感关怀、改善民生、打击暴恐“四位一体”格局,行之有效。

  塔里木大学历史与哲学学院院长万朝林在会上表示,应充分尊重历史、分清是非,杜绝任何歪曲历史的行径,防止借历史之名宣扬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

  “当前新疆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对未来充满希望。”新疆大学副校长祖力亚提·司马义说,与会很多国际社会的专家学者,高度肯定中国新疆在人权保障方面的工作和努力,这也鼓舞了我们进一步开展相关问题研究的信心和决心。

  摒弃双标 合作共赢

  研讨会上,中外反恐与人权领域专家学者认为,一些国家基于意识形态偏见和短期利益考量,搞选择性反恐,致使国际社会至今尚未形成反恐、去极端化的强大合力。对此,新疆专家学者也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麦丽哈巴在会上剖析近年来美国的《反恐形势国别报告》。“它差别化表述中国新疆的恐怖分子,试图将暴力恐怖犯罪分子等同于普通公民。”麦丽哈巴说,美国颠倒黑白,恶意攻击中国政府的反恐措施,只为达到其政治目的。

  “新疆的反恐和去极端化斗争绝不是美国和少数西方国家所称的人权问题,而是对新疆2500万各族群众生存权和发展权的有力保障。”米克拉依在会上反问道,那些高举人权旗帜、高喊人权口号,而未能真正保护人权的美西方国家,难道不应认真反思吗?

  面对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无人可置身事外、独善其身。孙安洛呼吁,在反恐和去极端化方面,各国要摒弃“双重标准”,总结和学习新疆反恐经验,推广上合组织框架下反恐合作治理措施,加强国际与区域性的务实合作,共同打击恐怖主义、极端主义。

[责任编辑: 宁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