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提升农村金融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

——解读《关于新疆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

2021年10月20日 09:23   来源:天山网-新疆日报原创

  【天山深读】

  天山网-新疆日报记者 王永飞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乡村振兴局、自治区财政厅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新疆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文件的出台,旨在进一步提升农村金融服务的供给能力和水平。就此,记者对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王新平进行了专访。

  加大重点领域的金融资源投入

  “要清醒看到新疆防返贫,不能仅依靠财政投入和农村自身积累,要充分发挥金融支撑作用,紧抓乡村巨大需求潜力市场,强化顶层设计,加大资源投入,下沉基层客群,提升‘三农’金融服务质效。”王新平说。

  《实施意见》明确了需要加大金融资源投入的五大重点领域。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是第一个重点支持领域。《实施意见》指出,要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5年过渡期内主要金融帮扶政策总体稳定,整区域落实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各项政策,接续加大对已脱贫地区的乡村产业帮扶、就业帮扶、消费帮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优势特色产业“走出去”的金融支持力度,增强可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

  聚焦“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实施意见》指出,新疆金融业要加大对粮食生产、储备、精深加工和消费的全产业链金融支持,抓住种子和耕地两大核心,聚焦关键技术、核心企业、重点区域,加大对粮食、棉花等关键领域的金融支持。

  围绕新疆林果业提质增效工程、畜牧业五大振兴(兵团畜牧业四大振兴)行动及区域特色农业加快发展的金融需求,《实施意见》指出,金融机构要加大红枣、葡萄酒、肉牛、现代种业、设施农业等产业的金融服务供给。

  《实施意见》提出,金融机构要积极对接新疆产业融合促进工程,助力建设一批国家现代化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产业强镇、农业“链主”企业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建成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最后,《实施意见》还提出,金融机构要做好乡村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的综合金融服务。推动改善农村道路交通、水利、供电等基础设施,助力加快农村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地县乡村四级农产品物流网络建设、联农带农利益链打造。

  丰富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

  《实施意见》提出,继续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加快推进兵团集体农户小额农贷,大力开展国家助学贷款,探索开发适合乡村振兴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产品,不断丰富服务农户的各类贷款产品。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营周期特点,开发专属贷款产品;以产业链、供应链金融为切入点,加快产品创新,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可得性。

  《实施意见》要求,创新开展涉农企业的多元化融资服务。持续发放产业带动贷款;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以多种方式开展全口径跨境融资业务;畅通涉农企业直接融资渠道;鼓励上市公司、证券公司等市场主体设立或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已脱贫地区的产业投资基金和公益基金;做好乡村振兴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的推广工作。

  金融机构要拓宽农村资产抵押质押物范围,要全面推广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大力开展保单、农机具和大棚设施、活体畜禽、圈舍、养殖设施等抵押质押贷款业务;探索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质押、农垦国有农用地使用权抵押、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林权抵押等业务。

  保险可以为农业生产发挥保护伞的作用,《实施意见》要求,各保险公司新疆分公司要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开展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探索推动农业保险责任向农业全产业、防止返贫、乡村建设和治理等方面拓展,推动保障程度从保成本向保收入延伸。

  此外,《实施意见》还提出,要发挥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和避险功能。新疆证监局要配合交易所,加快新疆优势农产品期货品种的研发和上市。支持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利用期货市场开展套期保值。

  提升金融机构服务能力

  《实施意见》明确,新疆各银行保险机构要设立专门的乡村振兴金融部或在相关部门下单列乡村振兴金融服务条线,下沉服务重心,延伸服务半径,加大普惠力度,保持农村地区尤其是脱贫地区网点基本稳定,支持打造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特色支行或网点。

  在鼓励健全服务乡村振兴的金融组织体系的同时,《实施意见》还明确要求金融机构改进内部资源配置和政策安排,积极探索将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价结果纳入对本系统内部考核评价范围。

  金融科技是提高金融服务质效的有效手段。《实施意见》提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积极推动金融科技和数字化技术在涉农金融领域的应用,基于大数据和特定场景进行批量获客、精准画像、自动化审批,减少对抵押担保的依赖,逐步提高发放信用贷款的比重。

  《实施意见》还要求,新疆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要坚持政策性定位,努力做大担保业务规模,落实降低担保费用政策。各地、州、市及兵团师市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的绩效评价。

  人民银行新疆各地、州、市中心支行要充分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工具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扩大对乡村振兴的信贷投放,存量扶贫再贷款适度向已脱贫县倾斜。

[责任编辑: 赵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