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农科院农业经济与科技信息研究所所长、研究员戴俊生:让土地资源得到高效利用

2021年11月22日 10:22   来源:天山网-新疆日报原创

  【专家访谈】

  天山网-新疆日报记者 贺江

  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深入推进,农村土地流转规模不断扩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量涌现,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对我区“三农”工作有怎样的积极意义?在促进农业现代化建设方面发挥了怎样的作用?记者专访了新疆农科院农业经济与科技信息研究所所长、研究员戴俊生。

  “土地流转是指农村土地承包使用权(经营权)的流转。是拥有土地承包使用权的农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将土地使用权出租或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简单说就是转让使用权保留承包权。”戴俊生介绍,实施土地流转须通过确权认证,实现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使用权的“三权分置”,进而在明确土地的集体所有权和稳定农户的土地承包权基础上,放活土地使用权。这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又一次重大变革。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主要有:转包、转让、出租、互换、入股、反租倒包、土地托管等。近年来,我区紧密结合区情和农业生产特点,坚决守住农村土地集体所有、严禁改变土地用途和保护农民基本权益的底线,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土地规范有序流转。

  戴俊生认为,稳步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会达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粮食增产等目的。

  “解决了‘有人无田种、有田无人种’‘多种不能、少种不行’的人地矛盾。”对于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戴俊生说,土地流转,一方面使农民自愿将无力经营或不愿经营的土地及时转让出去,另一方面使部分经营有方、有能力扩大经营规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能及时获得适度规模化的土地,为我区土地规模化经营创造了有利条件。

  “实现了我区农村转移劳动力和增收双赢。”戴俊生说,我区农村人多地少,虽然劳动力资源丰富,但被束缚在有限的土地上,增收空间不大。土地流转既可以将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从事效益更高的工作,又可维护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减轻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经营承包土地的压力。

  戴俊生说,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包括严格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合理确定土地经营规模,加强土地流转用途管制等。通过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将进一步推动我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有利于催生和培育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照市场导向建设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基地,夯实农业产业化基础,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

  同时,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能让土地资源得到高效利用,实现土地资源合理配置,最大限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和产出率。

  戴俊生说:“未来,在我区加快发展农业现代化的进程中,通过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将有利于集约化、信息化、机械化、智能化生产及新技术、新品种、新装备的应用。”

[责任编辑: 张赏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