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法庭”发挥解纷大作用

2021年11月29日 09:27   来源:天山网-新疆日报原创

  【法在身边】

  天山网-新疆日报记者古雪丽 周舟 通讯员申富东

  岳普湖县人民法院色也克人民法庭是名副其实的“小法庭”,只有2名工作人员。但小法庭也能彰显大作为,近年来,该法庭连续被岳普湖县人民法院评为先进庭室,深受驻地单位和群众好评。

  11月12日,记者走进色也克人民法庭,庭长艾则孜·阿不都热合曼正在接待当事人。在与当事人约定好调解时间后,他告诉记者,色也克人民法庭下辖色也克乡、阿其克乡两个乡30个行政村和两个国营农林牧场,管辖面积500多平方公里,年均办案量300余件,调撤案件占所办案件的90%以上。“调撤案件比例这么大,是因为色也克人民法庭建立了‘一庭两所两室’(人民法庭、司法所、派出所、检察室、村民调解室)联调机制。”艾则孜说。

  艾则孜介绍,2016年7月,根据诉源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要求,色也克人民法庭启动了“一庭两所两室”联调机制。因法庭工作人员少,法庭征求当地群众意见,在每个村民小组聘请“四老”人员及村干部参与村民矛盾纠纷调解,实在解决不了的,再由法官出面调解。

  基层法庭遇到的矛盾纠纷多种多样,法官若只讲法理不讲情面,往往很难解开群众心里的“疙瘩”,艾则孜在如何平衡“法”与“情”上动起心思:结合“一庭两所两室”联调机制,让法官、人民调解员、村级调解组织、村干部等多元力量共同参与纠纷调解,让法官讲法,让人民调解员、村级调解组织、村干部等说理,不仅提高了调解的权威性,还让群众在理和法的认识上更清楚,有助于矛盾化解,为群众节省时间,降低诉讼成本。

  今年初,参与调解的村干部打来求助电话,艾则孜立即赶往现场,还没进院子就听到争执声。经了解得知,纠纷双方系同村村民,两人因被告欠原告土地承包费11万元且长时间不还产生矛盾。

  “你们的争议点在还款期限,可否都退一步?”艾则孜从中调和。

  “这几年种地亏了很多钱,我也想尽快还。”被告无奈地说。

  “既然这样,能否将分期还款时间延长一些?”艾则孜转向原告。

  “我刚才说了,一次性还,就是11万元。如果分期,最长3个月,加利息一共12万元。”原告不打算让步。

  双方又开始争执起来,“如果你们达不成一致,只能通过诉讼解决。”接着,艾则孜耐心向原告被告讲解调解与判决的区别及庭审诉讼时限等。

  最终,在艾则孜的劝说下,原告被告达成调解协议。

  “通过建立联调机制,色也克人民法庭由过去的‘一元化解’变为以法庭为主导的‘多元化解’,实现了矛盾纠纷化解成效的最大化。”艾则孜说。

[责任编辑: 王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