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08日 12:34 来源:天山网-新疆日报原创
天山网-新疆日报讯(记者马蓓报道)2021年,乌鲁木齐市持续推进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全覆盖,新纳入“两病”门诊保障8000余人。截至目前,除已享受高血压、糖尿病慢性病待遇的参保群众外,乌市纳入“两病”门诊用药专项保障机制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患者有17704人,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达70%。
为减轻“两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乌市结合实际出台了《关于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通知》,建立“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
根据规定,乌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经具备能力的医疗机构诊断,明确患有“两病”确需采取药物治疗,未达到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鉴定标准的,可享受“两病”门诊保障待遇。达到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鉴定标准的患者,按相关政策享受门诊特殊慢性病保障待遇,不重复享受“两病”门诊待遇。
“两病”患者门诊降血压或降血糖的药物,按最新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所列品种,优先选用目录甲类药品、国家基本药物、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集中招标采购中选药品。
“两病”门诊报销不设起付线,参保患者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为70%。统筹年度内高血压支付限额为300元,糖尿病支付限额为400元,同时合并高血压和糖尿病的,支付限额合并计算。
据乌市医保局数据统计,“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建立以来,乌市“两病”患者门诊累计享受13640人次,切实减轻了患者的医疗负担。
为了让更多“两病”患者享受更好待遇,今年,乌市进一步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对卫健部门规范化管理人员按参保类别进行筛选,将卫健部门建立健康档案的规范化管理“两病”患者纳入“两病”门诊保障范围,确保“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