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源头活水

——访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李少枫

2021年12月23日 08:54   来源:天山网-新疆日报原创

  【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怎么办、怎么看·权威访谈】

  天山网-新疆日报记者 王永飞

  截至2021年10月末,新疆全区社会融资规模存量突破3.89万亿元,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源头活水。

  2022年,新疆金融业如何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更好践行新发展理念,助力新疆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记者就此采访了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李少枫。

  找准发力方向 营造良好金融环境

  记者:新疆金融业将从哪些方面发力,促进新疆经济高质量发展?

  李少枫: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动高质量发展。

  推动高质量发展是做好经济工作的根本要求,作为金融工作部门,我们将坚持系统思维,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领域支持力度。我们将会同驻疆金融监管部门,加强对国家货币信贷、金融发展等政策研究分析,用准、用足、用活、用好国家赋予新疆的各项优惠政策,继续推动金融机构与自治区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协调金融机构总部围绕自治区重点战略、重点产业和重点项目出台差异化支持意见,持续推动已经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已经出台的实施意见抓实抓细抓落地。

  我们将用好自治区金融业及金融监管部门支持新疆高质量发展考核奖励管理机制,充分调动各方工作积极性,有效激发银行、证券、保险、期货领域活力,营造良好金融环境;推动金融机构落实好150亿元支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金融配套政策,组织好政银企对接,支持伊犁、乌鲁木齐、喀什、塔城等地(州、市)开展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融资支持力度。

  除了重点领域,我们将牢牢坚守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导向,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实体经济发展的薄弱环节。围绕薄弱环节,我们将着力缓解民营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科技创新等领域的支持力度,研究制定金融更好支持民营中小微企业的具体措施;积极发挥新疆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作用,切实增强民营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性和可获得性。

  此外,我们还将落实完善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相关措施,以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为抓手,补齐短板弱项,推动金融更好支持乡村振兴等重点战略。

  培育壮大后备上市企业队伍

  记者:资本市场是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金融运行中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请问2022年我区将如何支持资本市场发展?

  李少枫:党中央高度重视资本市场发展,资本市场建设已经成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对服务实体经济,提高直接融资规模具有重要作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要发挥资本作为生产要素的积极作用,支持和引导资本规范健康发展。

  作为为自治区企业上市服务的牵头部门,我们将充分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作用,多措并举培育壮大上市后备企业队伍。围绕进入上市辅导期企业,我们将用足用活企业上市“绿色通道”政策,及时协调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助推我区优质企业在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北交所、全国股转系统挂牌上市融资。

  具体来说,我们将用好用活新疆股权交易中心,发挥“自治区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作用,大力支持自治区“十四五”重点发展的“十大产业”及科技型、先进制造、“专精特新”企业的上市推进工作,促其做优做强,梯次培育上市队伍。发挥企业上市引导专项资金作用,充分激发各方积极性,降低企业上市成本,鼓励我区企业依托资本市场做大做强、提质增效。

  值得一提的是,我们还将积极发挥股权投资机构在促进企业改制上市、完善治理机制、支持创新创业、促进产业升级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和上市后备企业质量。

  推动金融领域深化改革

  记者:围绕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新疆金融业将如何深化改革?

  李少枫: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切实抓好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

  作为金融工作部门,我们将全面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积极发挥新疆独特的区位优势和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作用,会同驻疆金融监管部门积极推进区域金融中心建设,支持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打造创新金融示范区,支持喀什经济开发区利用政策优势建立南疆地区产融结合示范区,拓展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金融政策,支持乌鲁木齐建设区域性国际金融中心城市。

  围绕深化金融供给侧改革,支持重点地区重点领域改革试点,我们将聚焦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创新发展绿色金融,出台金融支持绿色发展相关措施。我们将深化地方法人银行机构改革发展,研究探索自治区农村信用社改制改革,支持新疆银行做大做强,进一步增强地方法人银行机构综合发展实力。

  我们将围绕防范化解风险,不断健全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的长效机制。我们将坚持底线思维和问题导向,继续按照稳定大局、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精准拆弹的方针,抓好风险处置工作。持续推进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加大防非处非宣传力度,推进非法集资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积极化解处置重点领域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围绕地方金融监管,我们将积极推动《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条例》立法工作,抓紧补齐行业管理制度短板;用好小额贷款、融资担保、融资租赁等领域监管细则,坚持依法监管,开展日常监管服务,深化地方金融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地方金融机构营商环境。

[责任编辑: 廖映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