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推动医疗救助“一单”结算 看病减负担 患者得实惠

2022年01月06日 08:50   来源:天山网-新疆日报原创

  【民生聚焦】

  天山网-新疆日报记者 赵敏

  “以前在外地住院办理医疗救助要自己先垫付,出院后再把发票、病历等资料拿回本地才能报销,现在住院不用垫付、不用回去报销,真省事儿。”近日,于田县托格日尕孜乡团结村村民麦图隼·阿布杜合尼从自治区人民医院出院,这次住院让他倍感轻松。

  目前,全区14个地州市全面实现疆内医疗救助住院医疗费用“一单”结算,235万医疗救助对象受益。

  住院费用零垫资

  医疗救助“一单”结算,即医疗救助对象在异地住院发生的费用,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一次性与就医医院结算完毕,确保医疗救助对象医保待遇得到落实。医疗救助对象出院时,只需结清个人负担费用即可。

  2021年,我区持续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大病保险继续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员实施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封顶线倾斜支付政策。

  医疗救助在年度救助限额内,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员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70%,南疆四地州不低于80%。

  “这次我住院总共花了1930元,报销后自己只掏了很少一部分,感谢党和政府的好政策。”伽师县卧里托格拉克镇塔格艾日克村村民阿尔孜古丽·克日木说,此前她在疏附县人民医院住院,得知不用垫付住院押金时,开心不已。

  阿尔孜古丽享受的是“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待遇。“以前,医疗救助部分需要她先垫付,出院后再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现在,她只需支付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医保支付费用由医保部门与就医的医院直接结算。”疏附县人民医院医保办主任杨静解释。

  无需为报销奔波

  医疗救助对象除了住院无需垫付医疗费,还无需为报销奔波。

  医疗救助是医疗保障体系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困难群众实施救助的重要举措。疏附县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副局长陈钰恒说,医疗救助“一单”结算实行前,患者办理出院结算时,医疗费用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报销后,患者还需拿着住院材料和单据到当地民政部门的医疗救助经办机构报销,“一单”结算实行后,医疗救助对象既不用垫钱,也不用多地奔波。

  为巩固拓展医保脱贫攻坚成果,近年来,疏附县不断健全保障可靠、服务可及、质量优良的医保体系,目前,已实现全民参保全覆盖。

  陈钰恒说,我们还通过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统一规范和优化医保办理流程,简化办理环节和材料,推行医保报销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窗办成,依托“互联网+”,实现医保服务“网上办”“掌上办”,让群众最多跑一次或一次都不跑。

  医疗救助实现“五统一”

  数据的交换和共享,也为“一单”结算打下了基础。

  2021年,自治区医疗保障部门加强与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的协调,不断完善低收入人口数据共享机制,打通部门间信息壁垒,确保医疗救助对象及时确认、落实待遇。

  除救助对象申请外,我区医保部门利用医保大数据搜索,按月将医疗费用自负超过2000元、存在因病返贫致贫风险的建档立卡脱贫人员和边缘易致贫人员推送至各地州、县市,对个人和家庭负担仍然较重的脱贫人员,给予二次医疗救助。

  “系统识别医疗救助对象身份后,重点医疗救助对象无需申请、等待审批,解决了‘救助不及时’和‘应救有遗漏’问题。通过动态监测,2021年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实施医疗救助24215人次,救助金额4400.45万元,确保城乡居民不因病返贫致贫。”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肖长兴说。

  为进一步保障困难群众医疗保险待遇及时享受,2021年,我区还积极推进医疗救助地级统筹。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处长牟新伟介绍,目前,全区14个地州市医疗救助全部实现地级统筹,医疗救助实现“五统一”:统一救助对象管理,统一救助对象保障待遇,统一医疗救助基金管理,统一医疗救助经办服务,统一经办信息系统。

  2021年1—11月,全区监测预警存在因病返贫致贫风险人员14.27万人,核查后救助4.26万人,救助金额8030.33万元。

[责任编辑: 刘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