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门诊看病医保报销55%以上 个人账户家庭成员可共享

2022年01月23日 19:17   来源:天山网-新疆日报原创

  天山网-新疆日报讯(记者 范琼燕报道)在自治区两会上,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推进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工作,将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推广全国统一医保电子凭证,扩大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覆盖范围。

  自治区政协委员、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盛焉江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今年,我区将持续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推进职工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工作。体现四个特点: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看病购药能报销了,一级医院报75%,二级医院报65%,三级医院报55%,退休人员在此基础上报销提高五个百分点;个人医保账户使用的范围拓展了,以前个人账户只能参保人自己使用,今后参保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等家庭成员都可共济使用;划入个人账户的资金减少了,原来是参保人工资总额的4%至5%划入个人账户,改革以后只划入2%。但由于报销范围的拓展,参保人员享受了更多的医保待遇,而个人支出却降低了;跨省异地门诊就医更便捷了,可以用医保卡或电子凭证直接结算。我区所有统筹地区将实现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跨省异地就医线上备案。

  盛焉江说,2022年度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标准也会提高。同时,以自治区筹资、待遇基准为参照,阶段性降低部分地区职工基本医保缴费费率,规范职工基本医保缴费基数。

  记者还了解到,今年我区将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扎实做好生育保险工作。抓好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工作,今年年底,全区所有公立医疗机构药品的网采率不低于70%,医用耗材的网采率不低于50%。国家和省级组织集中带量采购药品达到500种以上、医用耗材达到5类以上,不断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还将抓好医疗保障助力乡村振兴,确保脱贫人口和防贫监测人口应保尽保,稳妥有序落实巩固脱贫攻坚过渡期保障政策,坚决防范因病规模性返贫。抓好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落实,确保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有保障,不因罹患重特大疾病影响基本生活。

  为牢牢守住人民群众“救命钱”,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将继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重点治理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针对“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问题,严惩重罚欺诈骗保的单位和个人。

  至去年年底,新疆基本医保参保率超过95%。全区共落地执行集中采购药品达到了323种409个品规、高值医用耗材4类,强力挤出虚高价格水分,每年减轻群众经济负担31.14亿元。同时新疆与30个省(区、市)实现直接结算门诊费用和药店购药费用。

[责任编辑: 魏江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