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3月01日 09:26 来源:天山网-新疆日报原创
【依法治疆新实践】
天山网-新疆日报记者 王娜
“企业发展最需要的是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2月9日,在谈及影响民营企业经营发展的外部环境要素时,乌鲁木齐一家贸易公司负责人周成如是说。
这样的声音,新疆检察机关一直在倾听,不断更新理念、强化措施,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努力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宽严相济保企业
2021年7月,沙湾市某公司及法人代表王某某因涉嫌逃税罪被公安机关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考虑到该公司及法人代表逃避缴纳税款数额不大,积极补缴偷逃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具有悔罪表现,没有给国家造成实际税款损失,经公开听证,沙湾市人民检察院对该公司及王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王某某说,如果提起公诉,就意味着公司纳税信用等级将被降低,今后会在经营、融资等方面举步维艰,不起诉决定相当于给了企业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近年来,我区检察机关主动融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落实对民营企业平等保护司法政策,积极探索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经营管理机制,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坚决防止办完一个案子、垮掉一个企业、下岗一批职工。
同时,我区检察机关依法严厉打击金融诈骗、非法集资、损害商业信誉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近日,由英吉沙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一审宣判,主犯艾某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15万元。
2020年9月,艾某在英吉沙县成立一家公司,却超越经营范围,伙同另外两人借着开保健品店、从事养殖业、出租车辆的名义,以高额利息为诱饵,非法吸收巨额资金,并用非法所得购置房产、车辆等,企图改变收益的来源和性质。
办理此案时,英吉沙县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最终协调公安机关追赃挽损400余万元。
2021年,全区检察机关共依法批捕各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犯434人、起诉871人,对长期搁置的22件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跟踪督办……翔实的办案数据,展示了我区检察机关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决心与担当。
主动问需促发展
从新疆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非公有制经济10条措施,到新疆检察机关服务民营企业“新10条”措施,再到新疆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六稳”“六保”20条措施,近年来,我区检察机关为民营企业定制的“检察产品”和“检察方案”不断迭代升级。
1月18日,裕民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座谈会,邀请该县工信、交通运输、邮政等部门及快递企业,共同商议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七号检察建议”举措。
检察人员以“七号检察建议”为主要内容,向参会人员作法治宣讲,以案说法,对寄递行业暴露的突出问题及应对措施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参会的快递公司负责人对检察机关主动宣讲表示欢迎,承诺严把快递寄送安全关口,推动寄递行业安全、有序、良性发展。
在服务经济发展中,我区检察机关主动寻找结合点,定措施、建机制,与相关部门、企业座谈会商、同堂培训,深入走访,全面了解辖区企业的现实需求,针对可能遇到的劳动用工、租赁合同、经济合同纠纷等问题开展咨询解答和法律服务,提供全面有效的司法保护。
2021年4月,吐鲁番市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负责人在为一起刑事、行政交织的工伤案件烦恼时,吐鲁番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班子成员带领相关工作人员,登门征求意见建议,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检察人员从法理角度分析讲解案件,提出按照法律相关规定解决问题的思路,同时从企业人员招录、完善企业内部监督管理机制等规章制度建设方面提出多条建议。
该公司负责人称赞,检察机关送法进企业就是一场“及时雨”,有利于企业建章立制,防范经营风险。
延伸服务勇创新
2月9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与自治区工商业联合会共同成立的“检察联络室”挂牌不久,已经对3家民营企业反映的困难诉求给予一对一分析,拿出解决方案。其中一位企业负责人称,“检察联络室”将检察服务触角延伸到企业“家门口”,让企业更便捷高效地获取公共法律服务,有助于企业健康发展。
近年来,我区各级检察机关陆续在工商联、企业建立“检察联络室”,选派检察官到联络室开展工作,及时了解企业发展痛点、难点,提供“订单式”精准司法服务,帮助企业提升法律风险防控能力。
“非常感谢检察院解了我们的燃眉之急。”不久前,阿勒泰市正在接受社区矫正的苑某等人,给阿勒泰市人民检察院送来两面感谢锦旗。
苑某是阿勒泰市一家民营企业的法人代表,经常需要外出洽谈业务。然而,苑某因过失犯罪依法接受社区矫正后,外出须办理若干请假手续,给企业正常运行带来困扰。
阿勒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在走访中了解到,像苑某这样的情况较为普遍,便积极与市司法行政机关沟通协调。2021年8月,《阿勒泰市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管理办法》出台,简化外出批准程序,提供必要司法便利。
此外,我区检察机关还在法治宣传、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中不断推出新举措,展现服务全区发展大局的作为与担当。
今年1月,在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检察机关调研期间,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永君要求全区检察机关立足职能惩治和预防经济犯罪,大力支持、平等保护各类企业合法合规经营发展,营造法治氛围,优化营商环境,在促进新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展现检察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