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市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之力 治愈城市之痛

2022年03月03日 12:24   来源:新疆法制报

  新疆法制报首席记者 王晨 通讯员 王晓科

  家门口的树木被砍、小区健身器材损坏严重、马路中间检查井盖缺失、不可降解塑料袋随处可见......这些城市乱象,你注意过吗?

  这些看似不大不小、不痛不痒的“琐事”,件件涉及千家万户,事关城市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

  2021年以来,乌鲁木齐市两级检察机关通过履行公益诉讼职能,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发出的831件诉前检察建议中,得到行政机关回应并已纠正违法行为的达779件。

  健身设施换新装

  2月27日,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三建家属院室外健身器材区热热闹闹,老人孩子尽享健身之乐。

  去年8月以来,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对辖区12个管委会33个社区的健身器材进行集中维护、更换,消除居民休闲健身安全隐患。

  这一举措,缘于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检察院发出的一份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

  2021年5月,沙区检察院聚焦群众反映的室外健身器材损毁严重的问题,摸排、核查辖区住宅小区室外健身器材使用、维护情况,并与相关部门磋商,全面了解室外健身器材在配建、使用、维护、更换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形成初步整改方案。

  两个月后,在“室外健身器材领域公益诉讼检察”专题会议上,沙区检察院发挥协调和法治参谋作用,向沙区文旅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并按照《室外健身器材配建管理办法》规定,厘清室外健身器材管理单位和使用单位各自工作职责,督促协商解决室外健身器材领域突出问题。

  目前,沙区室外建设器材“换装”计划仍在继续。根据相关部门安排,2022年上半年要完成辖区各社区财政资金配建的损毁健身器材维护、更换工作。

  共享单车除隐患

  国之兴衰系于制,民之安乐皆由治。

  去年11月,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书,推动解决辖区共享单车的安全隐患问题以及交通违法行为。

  2021年10月,辖区政协委员向新市区检察院口头建议:加强对共享电动车的监管,维护公共安全。

  接到线索后,检察官一方面开展走访调查,一方面发放2万余张调查问卷,收集了解辖区共享电动车在驾乘过程存在的道路安全问题。

  问题很快浮出水面:共享电动车存在逆向行驶、占用机动车道行驶、闯红灯、违规载人、未成年人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驾乘人员存在未戴安全头盔等重大安全隐患。

  新市区检察院调查核实共享电动车的投放使用情况,以及未成年人驾乘违法行为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数量后,向履职不到位的三家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督促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共享电动车的监管。

  随后,行政机关积极履行监管职责,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加强街面巡逻整治,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警告、罚款;约谈运营企业,签订责任状,督促做好街面管理工作;规范停车点位,将共享电动车道路安全教育作为重点纳入实施方案,加大对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

  案件虽已办结,思考并未止步。新市区检察院延伸办案效果,推动建立共享电动车信用体系;推动建立大数据管理平台,掌握共享电动车实时数据;推动建立共享电动车交通事故联合调查机制,要求共享电动车企业负责协助交警准确、快速处理涉及共享电动车道路交通事故。

  “白色污染”巧防治

  2021年,是我国“禁塑令”全面落地执行的关键年。

  同年3月,新市区检察院在专项行动走访调查中发现,辖区商场、超市、药店、书店、餐饮行业仍普遍存在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和塑料吸管问题。

  对此,相关行政机关未能依法履职,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随后,新市区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自治区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律师代表以及四家行政机关代表参会,梳理行政机关的具体责任分工。会后,检察机关向四家被监督行政机关公开送达了检察建议书。

  相关行政机关积极落实整改,召开“禁塑令”工作推进会、提醒会,通过宣传引导、现场检查、监督抽检等方式,取得了良好整改效果。

  同时,行政机关对辖区近200名网格员进行专项培训,从大气、水、固废、噪声及中央环保督察整改等五个方面,结合日常巡查注意事项及国家、地方环境政策等开展教学,为塑料污染综合整治提供人力和技术支撑。

  截至目前,辖区内建议整改的饮品店、药店、书店以及大型商超均已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吸管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相关行政部门对321家相关服务企业开展绿色生产监督,下架退回不合格食品购物袋1131公斤。

  在新市区人民检察院的示范下,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检察院等院牵头,在乌鲁木齐市范围内开展“白色污染防治”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共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12起,以检察力量助力白色污染防治。

  记者手记

  检察机关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如何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体现检察自觉、检察担当?

  乌鲁木齐市检察机关这样作答——不仅要依法办案,还要坚持能动履职,延伸监督触角,注重诉源治理、促进标本兼治,为社会治理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发出的每份检察建议书,都与公共利益息息相关,检察建议制发对象是有关行政机关,最终受益的是人民群众。

  无论是督促相关行政机关追回向服刑人员错误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金,尽力挽回国有财产遭受的损失;还是督促相关产权单位对缺失、破损的检查井盖进行补缺或修复;又或是建议相关部门对盲道损毁、被占用问题予以整改修复,并以此为契机开展专项行动,都让我们看到了检察官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落实检察建议制度过程中,全力探索相关行业领域的深层治理问题,不断拓展参与社会治理的深度和广度

[责任编辑: 魏江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