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新疆跨境人民币收付金额39.8亿元 同比增长45.31%

2022年03月04日 09:01   来源:天山网-新疆日报原创

  天山网-新疆日报讯(记者王永飞报道)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获悉:今年1月,新疆跨境人民币收付金额39.8亿元,同比增长45.31%。

  自2021年4月新疆银行业开展优质企业跨境人民币结算便利化试点以来,越来越多的新疆涉外企业选择使用人民币进行跨境结算,人民币跨境结算量实现大幅增长,有效促进了新疆涉外经济发展。

  2021年新疆全年跨境人民币收付金额达492.7亿元,同比增长19.5%,收付额创历史新高。其中,与周边国家跨境人民币收付同比增长71.6%。

  从业务内容来看,2021年与实体经济相关的经常项目和直接投资跨境人民币结算量同比增长48.2%,特别是新疆直接投资项下人民币跨境收付金额49.8亿元,同比增长1.4倍。

  不仅结算量在增长,采用人民币结算的企业数量也在增长。截至2021年末,在新疆办理跨境人民币业务的企业共2222家,较2020年末增加180家。

  此外,从国别来看,跨境人民币结算覆盖国家和地区也在增加。截至2021年末,新疆已经与110个国家和地区发生了人民币跨境收付业务,覆盖国家和地区较2020年增加4个。

  “这说明越来越多的企业逐渐了解和意识到人民币跨境结算的优势,使用人民币结算的意愿持续增强。”中国银行新疆分行交易银行部总经理麦群红说。

  跨境人民币结算量和企业数量双增长,主要原因在于便利化措施的推广和使用。2021年4月以来,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指导新疆外汇与跨境人民币展业自律机制发布《服务优质企业跨境人民币结算便利化实施意见》及89家首批优质企业名单。

  “优质企业办理货物服务贸易跨境人民币结算以及资本项目人民币跨境收入境内支付使用时,无需事前逐笔向银行提供业务单证,此举大大缩短了企业业务办理时间,人民币跨境结算效率显著提升。”麦群红说。

  除了结算手续简便之外,利用人民币开展跨境结算还可以帮助企业规避汇率波动风险,提前锁定企业利润。

  “汇率波动趋向是很难预测的,这就给企业带来很大困扰。用人民币结算就不必为汇率波动而担忧,不论进口企业,还是出口企业,以人民币进行计价和结算,尽管签合同和收付款之间存在时间差,也不会让企业面临汇率波动风险,因为全过程不需要在人民币与外币之间进行兑换。”麦群红说。

[责任编辑: 张赏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