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疆损害消费者权益民事案件同比下降百分之八

2022年03月16日 08:44   来源:天山网-新疆日报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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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山网-新疆日报讯(记者郑卓报道)记者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获悉:2021年全区法院共审结各类涉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民事案件70684件,同比下降8%。

  消费者权益保护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新疆各级法院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案件的审理工作。相关数据显示,2021年全区法院审结的与日常生活联系较为紧密的涉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民事案件中,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纠纷占多数。

  从消费方式看,案件主要以传统实体经济领域的“面对面”、线下交易为主,涉及电商、外卖、社区团购等新业态、新领域、新类型消费方式的案件量较低。但随着网络消费者维权意识的提升,新型模式消费、概念式消费的案件增多,如因网络直播、社区团购、预付款消费等新兴消费形式引发的纠纷有增加趋势。

  近年来,全疆各级人民法院不断提升消费维权案件审判执行质效,积极探索尝试司法创新。针对消费者网络维权意识增强,自治区重视网络消费者保护相关司法经验的总结和推广,规范在线立案、调解、询问、证据交换、庭审、宣判、执行等诉讼活动,极大地降低了网络消费者寻求司法保护的难度,降低了维权成本。

  为了提升消费维权案件审判质效,全区各级法院开通消费维权绿色通道,对符合条件的消费者快速审批缓、减、免交诉讼费用申请;加大诉前调解力度,拓宽调解思路和途径,努力在源头化解矛盾纠纷;延伸司法触角,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发挥典型案件示范引领作用,在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为消费者提供便利。同时,全区各级法院加强与消费者协会、司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推进“一站式”纠纷解决模式,提升消费者维权效率。

  今年,新疆各级人民法院将加快推广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简化纠纷处理程序,降低维权成本,提高纠纷处理效率,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确保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司法裁判尺度统一。

[责任编辑: 崔导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