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娘”客串“女友”设局诈骗8.9万元

2022年03月17日 11:22   来源:天山网-新疆法制报

  天山网-新疆法制报首席记者古雪丽 通讯员王明璐

  子女大龄未婚,父母最为焦心。也正因为部分父母“病急乱投医”,让骗子钻了空子。近日,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审理一起诈骗案,炮制“红娘”变“女友”骗局的被告人齐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000元,向被害人朱某退赔4.1万余元。

  2020年初,哈密市女子齐某在该市某商行消费时,与商行老板娘朱某相识。一天,朱某请齐某帮忙给儿子刘某介绍对象,齐某满口答应。几天后,齐某向朱某介绍了一个叫“齐佩”(化名)的女孩。

  此后,刘某一直通过网络聊天工具与“齐佩”联络感情,但自始至终都未见过“齐佩”。

  2020年3月至7月期间,“齐佩”以结婚为由,先后向刘某索要彩礼共计89000元,之后对刘某若即若离,直至分手。

  朱某见儿子的婚事没戏了,要求“齐佩”退还彩礼。“齐佩”害怕事情败露,于2020年7月退还了3万元,之后将朱某的微信、电话拉黑。

  朱某意识到被骗,立即报案。直到“齐佩”被警方抓获,朱某才得知“齐佩”即齐某。

  案发后,齐某向朱某退还了1.7万余元。

  今年2月,伊州区人民检察院以齐某涉嫌诈骗罪,向伊州区法院提起公诉。

  近日,伊州区法院审理认为,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8.9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根据齐某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以及犯罪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情感类诈骗案件隐蔽性较强,日常往来中,切勿将自己的家庭情况告知陌生人。尤其是与陌生异性交往中,要加强警觉,增强信息辨别能力,不要轻信对方的甜言蜜语和虚构人设,一旦涉及金钱交易,务必提高警惕,坚决不转账。

[责任编辑: 王昕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