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3月21日 08:50 来源:天山网-新疆日报原创
【法在身边】
天山网-新疆日报记者王娜 通讯员程利伟
3月3日,裕民县人民检察院在一起案件的受害人家召开了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律师、侦查机关人员担任听证员参与案件审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促成一对反目的亲戚重归于好。
据介绍,裕民县居民古某和别某是亲戚,两家人经常互相走动。去年5月,古某和丈夫木某邀请别某来家吃饭,谁知几杯酒下肚后,别某和木某一言不合打了起来,古某见状忙上前劝架,不料被别某用木棒打中脸部。
经公安机关鉴定,别某这当头一棒将古某的左侧脸部打成一级轻伤。裕民县公安局依法将别某涉嫌故意伤害一案移送裕民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审查,裕民县人民检察院认为,案发后别某积极认罪,主动赔偿古某损失,其主观恶性较小、危害后果不大,经综合评判,建议对其适用相对不起诉,并于今年3月3日召开了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地点就在古某家。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案情、出示本案证据。与会的听证员从司法实践、工作经验、社会和谐等多个方面对案件进行详细分析,发表意见与建议,认为别某认罪态度好,检察机关对事实认定清楚,审查程序合法,适用法律适当,同意对别某作不起诉的决定。
会后,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别某和古某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签订刑事和解协议,古某也对别某的行为予以谅解。“要不是检察官耐心做我们的工作,两家人可能就要绝交了。”古某说。
别某真诚地说:“我的行为给两个家庭带来了伤痛,今后我将尽力弥补两家人的关系,遇事不冲动,做遵纪守法的公民。”
裕民县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樊晓勇认为,办理此案时,裕民县人民检察院把公开听证会开到群众家里,邀请律师参与刑事和解案件的释法说理,充分发挥第三方的专业性、中立性优势,帮助双方准确理解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同时,增强了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做法值得点赞。
裕民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许登洲介绍,召开此次听证会一方面是为了促成古某和别某两家亲戚化干戈为玉帛,同时也是在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探索开展上门听证的通知要求,推进检察听证工作全覆盖。
许登洲表示,裕民县人民检察院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以“看得见”“摸得到”的形式化解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努力追求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让人民群众以最直观的方式感受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