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出台《指南》,明确平台经营者行为边界

社区团购有了规范

2022年03月24日 08:54   来源:天山网-新疆日报原创

  【民生连线】

  连线主持人:天山网-新疆日报记者 任华

  嘉宾: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处处长 杨军

  滥用自主定价权、垄断、欺诈消费者、大数据杀熟……这是目前社区团购中的乱象。近日,《自治区社区团购经营行为合规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发布,对社区团购经营行为进行了规范。

  日前,记者连线了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处处长杨军,请他就相关问题进行解答。

  主持人:发布《指南》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嘉宾:社区团购是社区内居民团体的一种购物消费行为,是一种区域化、本地化的团购形式。当前我区社区团购发展迅速,各种团购平台应运而生。社区团购与民生密切相关,因此经营中的一些乱象不仅会干扰实体经济的正常运营,也会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影响社会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稳定。

  《指南》的发布施行,将进一步规范全疆社区团购经营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社区团购行业健康发展。

  主持人:《指南》对哪些社区团购经营行为进行了规范?

  嘉宾:《指南》共六章四十二条,不仅明确了制定指南的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社区团购经营活动的基本原则等内容,还明确了平台经营者开展网络社区团购经营活动的方式、准入及在社区团购经营活动中的义务等内容。

  《指南》明确了对社区团购经营者在食品安全、产品质量、信息公示、促销活动等方面的要求。特别指出:作为自提点的自然人和网络交易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属依法不需要进行登记的经营者除外)和相关行政许可,同时应当具备商品贮存条件,尤其是对温度、湿度有特殊要求的食品、食用农产品,应当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并满足食品安全要求。

  此外,还明确社区团购经营者应当根据市场情况合理制定商品价格,不得通过低价倾销、价格串通、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方式滥用自主定价权。同时,禁止垄断、不正当竞争、欺诈消费者、大数据杀熟等行为。

  《指南》指导社区团购相关经营主体结合自身业务实际,将经营合规的相关要求,融入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从而准确把握法律法规要求,充分体现市场监管部门对新经济、新业态包容审慎监管的态度和依法科学高效监管的原则。

  主持人:《指南》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做了哪些规定?

  嘉宾:《指南》要求,社区团购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出具纸质发票或者电子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并提供进行评价的途径,不得隐藏或删除消费者的评价。

  社区团购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此外,社区团购经营者要建立便捷、有效的消费者投诉机制,不得无理拒绝或者故意拖延处理消费者的合理要求。《指南》还鼓励、引导平台经营者建立和完善赔偿先付制度,更大限度维护消费者权益。

  社区团购经营者如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将由相关监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处罚信息依法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对《指南》的宣传贯彻力度,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引导社区团购经营者严格落实相关要求。同时,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社区团购市场秩序。

[责任编辑: 宁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