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十九大】

新疆城乡统筹发展正当时

2017年10月09日 10:52   来源:新疆经济报

    城乡社保并轨筑牢民生保障网

  □本报记者梁勇尹刚

    一项正在逐步推广,打破了城乡壁垒、结束了城市和农村“同病不同待遇”局面的社保新政,不仅实实在在地帮老百姓解难题、增福祉、享公平,也让新疆的社会保障制度更加趋于稳定和完善。

  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西沟乡泉泉湖村村民刘春玲正是这一新政的受益者。今年1月,刘春玲的丈夫不慎从屋顶摔下来,住进重症监护室十天,经抢救无效死亡。“重症监护室的费用一天差不多得一万元,当时真怕没钱救命。孩子他爸正是享受了打破城乡壁垒、结束城市和农村‘同病不同待遇’局面的医保政策的报销,才没给我和孩子留下债务。”刘春玲回忆说,她的丈夫治疗共花费了11万余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加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赔付,基本抵销。

  最初,刘春玲和丈夫参加的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2016年,乌鲁木齐市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正式整合统一,开始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农牧民按照统一的标准缴费参保、享受同等医保报销待遇。而2016年10月正式建立并开始实施的自治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更是不分城市、农村,只要具有新疆户籍,自己不用交钱,发生意外身故、残疾和住院医疗等都可享受赔付,每人每年最高6.68万元。

  近年来,自治区加大城乡统筹发展力度,大力推进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并轨运行,目前全疆14个统筹地区已全部出台实施方案,乌鲁木齐、克州、博州、哈密等五个统筹地区已实现制度并轨且运行平稳。其余统筹地区也在加速推进,将会在2018年1月1日以后正式实施,届时,所有参保城乡居民都会享受到同样的待遇,同样的缴费标准和同样的医保目录。

  如今,不仅是城乡社保并轨,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得了大病也可获得上不封顶的报销。

  哈密市伊州区丽园街道居民李萍近些日子以来,每天都会早早地来到哈密市第二人民医院为正在住院的母亲送吃的。李萍的母亲今年74岁,8年前不幸患上淋巴癌,今年年初,一次偶然的感冒引起旧病复发。

  李萍说,今年母亲已经第四次住院了,高额的费用让家里经济上已经吃不消了,好在有了新的大病医保政策,让她很暖心。“大概治疗了三四次吧,总共花了十一二万元,但我自己只花了1000多元,政府的这个政策切实为我们减轻了负担。”李萍说。

  打破城乡壁垒并轨运行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结束了城市和农村“同病不同待遇”局面,建立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为各族群众再添一份保障;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扩大到全国30个省市,免去参保人员来回跑腿的劳累;稳步推进社会保险全民参保计划,让全民都能享受各项社保政策……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召开以来,自治区不断加快城乡统筹发展,完善社会保险体系,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为全疆各族群众织密了民生保障网。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书记杨勇表示:“现在全疆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已经超过2500万人次,如果加上新农合的1100万人就是3600万人次,再把大病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加上,应该突破了5000万人次。新疆社会保险从制度层面,政策层面,人人享有,已经做到了。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经济总体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参保人员享受社会保障的待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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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赏华 ]